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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深圳市鑫源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种养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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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0: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市鑫源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种养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深圳市鑫源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种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海丰县梅龙镇水口村水井仔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约约650亩,总建筑面积为62010 m2,其中包括生产区、种植区及办公生活区。主要建筑物为猪只和驴的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隔离舍、出猪棚等,并设有饲料库房、仓库及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规模:生猪常年存栏量20000头,驴常年存栏量30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鑫源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19541689
联系地址:海丰县梅龙镇水口村水井仔
三、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020-31078097
邮编:41000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环境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和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缓解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①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②对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发表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04~2017年12月15日,共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深圳市鑫源华农产品有限公司海丰县分公司
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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