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又有4名违反《禁火令》当事人被拘留
我县史上最严的《禁火令》自3月21日正式施行以来,还有个别市民不把《禁火令》当一回事。截至3月26日止,就接连有15名当事人违反《禁火令》,被公安机关拘留。
21日至26日,海城、附城、梅陇、可塘、赤石、陶河相继发生森林火情,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截至今天,全县已有15名当事人违反《禁火令》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中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3人。
3月25日上午9时许,钟某某(男,28岁,梅陇镇人)在梅陇镇东风村委会新厝仔村东边山拜祖时点燃香烛引起山火,过火面积约3亩。
山火肇事者钟某某:“插上香,点上蜡烛,想着走之前熄灭没什么事,有一种侥幸心理,没想到一时的大意,引发火灾。再没有下次的了,不敢再有下一次了。”
3月25日上午9时许,汪某某(女,57岁,可塘镇人)在可塘镇金钱埔村祭祖时焚烧纸钱引起山火,烧毁草地面积约3亩。
山火肇事者 汪某某:“那个压坟头的纸被香点着了,我看到一起火就打,但是火势很快,我也被摔倒在坑里,后来来救火的人把我拉起来,险些被火烧死。”
3月25日上午11时许,朱某某(男,1980年出生,陶河镇人)在陶河镇金锡后山头扫墓时引发山火,导致山地面积约90平方受损。
3月24日上午9时30分许,余某某(男,1977年出生,公平镇人)在黄羌镇双新村委会路口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辱骂正在执法的工作人员。经传唤审问,余某某对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上述4人因漠视我县在紧急状态下颁布的2018年第1号《禁火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被海丰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小编】当前,我县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从3月24日、25日两天的清明扫墓高峰期来看,我县绝大部分群众上山扫墓能够严格执行《禁火令》,全县各地的山头坟区已经禁绝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许多镇场实现了无山火发生的良好局面。但仍有海城、附城、梅陇、可塘、陶河、赤石等镇的15名上山扫墓群众因违反《禁火令》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中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3人。广大群众应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上山扫墓不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全县公职人员和护林防火人员已严阵以待,深入到各山头坟区巡查,各部门和镇场已派出直升飞机和无人机,进行空中监控和取证,谁家的坟地有无明火和燃放鞭炮都被记录在案,广大群众再也不能以身试法了。
来源:海丰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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