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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注意!为期3个月!这些镇将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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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4 09: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个月!汕尾公安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


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汕尾市公安机关自3月至6月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

实现全市涉摩、涉电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时段 每日上下班、上放学高峰等重点时段。
2、重点整治对象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3、重点整治地区 市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农村乡镇(其中陆丰市的碣石、南塘、博美镇,海丰县梅陇、公平镇,陆河县的河口、螺溪镇作为重点整治乡镇)。
4、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涉酒、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加装遮阳伞、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载客三四轮车乱停乱放、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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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已经在全市范围开展

汕尾公安提醒广大驾驶人

●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循“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安全要求,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     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要留意行驶证、驾驶证是否有效,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牌证及年检(审)手续,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避免车辆被扣留。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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