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陆防疫指办通〔2021〕8 号)
根据汕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序恢复文化娱乐等场所营业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文化娱乐场所。从即日起,全市酒吧、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临时关闭的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开业前需确保“一米线”、“临时隔离室”、“体温测量登记点”设置到位,防疫物资储备充足;需全面完成场所消毒消杀和落实疫情防控培训;需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完成疫苗接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并报经属地主管部门检查符合要求,方可恢复营业。
二、做好公共场所防控。旅游景区、电影院、图书馆、 文化馆、博物馆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控制活动人数,按照接待能力的 75%实行限流,从严落实体温必测、二码联查、口罩必戴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预约和无接触支付。严控酒店、酒楼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数, 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 75%。从简操办红白喜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聚餐、聚会,跨省、跨市流动,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 ​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有中高风险等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异常情况人员,要详细询问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村(社区)。
四、严控聚集活动。继续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
五、履行防疫要求。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并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知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