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5022|回复: 0

[汕尾] 这些场所被曝光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7 11: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1-9-7 11:05 编辑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名称:香洲街道西小区城南路建行宿舍

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38号

微信图片_20210907101729.jpg


1. 居住场所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口;

微信截图_20210907093750.png


2、场所内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现象突出;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17.png



3、场所内疏散楼梯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放点未进行防火分隔。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20.png



二、名称:香洲街道西门南兴一巷六横5号出租屋

地址:汕尾市城区西门南兴一巷六横5号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22.png



1、场所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飞线”充电现象;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25.png


2、场所内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28.png


三、名称:西门街3层出租屋

地址:城区香洲街道西门街妈祖戏台3号对面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31.png


1、场所内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34.png


2、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场所内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36.png



四、红海湾田墘街道内湖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39.jpg


1. 居住场所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口。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43.png



五、红海湾东洲东东餐饮店

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四村

1、场所内违规住人且未采取任何分隔措施;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52.jpg


2、场所内顶棚采用泡沫彩钢板易燃材料装饰;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355.jpg



3、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402.jpg


六、东洲街道东四村电厂团结路4号后面群租房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409.jpg

1、场所内顶棚采用泡沫彩钢板易燃材料装饰。

微信图片_20210907105405.jpg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问题,汕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临时查封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相关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汕尾消防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城事报料] 深汕中心学校建设项目进入全面收尾阶段
[城事报料] 端午遇六一!汕尾高铁站加开列车72趟
[城事报料] 注意!这些路段,将分段封闭或限行措施…
[城事报料] 网友举报!周某被查处...
[城事报料] 海丰:“好人路”引领道德风尚 正能量满溢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