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细化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验收职责分工 考评结果不及格的单位负责人将被问责
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迎接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年总验收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将考核指标中涉及的相关单位职责进行细化分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做好一切工作准备,迎接全省扶贫开发“双到”考核验收。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考核验收的要求、对象、原则、内容和程序等事项。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实施者和责任者,对所辖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负总责,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动做好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工作和考核验收时的协调配合,力争在全省考核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强调各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或驻村干部是帮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各帮扶单位要围绕目标要求,积极履行帮扶职责,努力做好考核验收前的查漏补缺等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帮扶工作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是一项系统民心工程,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都要密切配合,按照考核指标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完不成任务或者消极对待工作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对考评结果不及格的县(市、区)、帮扶单位,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帮扶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卓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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