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海丰县国税局了解到,海丰县国税局结合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了“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营改增”试点工作,并成立相应试点工作机构,具体落实试点工作,以确保今年1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运行。该县“营改增”试点工作分启动,内部培训,涉税认定、外部培训,模拟运行,正式实施等五个阶段进行。
本次“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该县陆路运输方面的客运和货运、广告服务、物流等行业。根据初步统计的情况,全县本次“营改增”共涉及的纳税人上年度申报营业税税收总量为800多万元。
据了解,该县“营改增”所实现的税收100%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按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在三年内将地税部门所负责征收的营业税,全部改为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增值税。(曾国明 余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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