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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海丰县“打欺”专项行动小组与新园派出所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经半个多月的深入排查,发现一个由6名海丰本地男子组成,自2008年以来长期盘踞在海丰县城蓝天广场旁的红绿灯路口,强行收取出租小汽车“进场费”的欺行霸市犯罪团伙,该团伙侵犯了40多名出租小汽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3月31日下午,该团伙中的两名嫌疑人又在蓝天广场旁的红绿灯路口向出租小汽车司机收取“进场费”,海丰县“打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为破案时机成熟,决定对团伙成员实施抓捕,指令行动组成员和新园派出所民警联手出击,赶赴海城蓝天广场旁的红绿灯路口,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舜、吴某红、叶某林等3人。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陈某舜、吴某红、叶某林、陈某杰(在逃)、黄某专(在逃)、黄某健(在逃)等6人自2008年以来纠集在一起,以陈某杰、黄某专为首,分班轮流在海城蓝天广场旁的红绿灯路口以“喊客”为名,采用语言恐吓威吓,踹车甚至使用暴力等手段对出租小汽车强行收取“进场费”。该团伙涉案所得共计人民币60多万元。目前,陈某舜、吴某红、叶某林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海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调查取证和追捕余犯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记者 邓帼梅)
时间:2012-09-11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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