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实习生傅有美 昨日,广东省法制办公布《广东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管理服务规定(送审稿)》(以下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合作区或将享受多项扶持政策,还将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该规定的制定一直备受关注,被媒体称为合作区的“基本法”。该送审稿确定了合作区的议事规则,由省人民政府设立省推进合作区建设协调小组,由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在行政审批上,原须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等审批事项,经依法授权或者委托,合作区管理机构及其部门可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汕尾市人民政府备案。送审稿规定,省政府支持合作区享受省产业转移园的优惠政策。在合作区还实行商事登记改革。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许可相分离。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审批相分离。
2012年11月27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该贴已经同步到 尖峰山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