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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建设坎下城周边违建将被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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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7: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建设坎下城周边违建将被依法拆除
时间:2011-10-15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市区坎下城是我国保存得最完整的明代海防城池,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坎下城文物保护区内出现了几栋建筑物,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并疾呼政府部门对此予以制止,保护好历史文物。昨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了解到,坎下城文物保护区内的三处建筑在未取得文化部门以及建设部门相关建设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建设,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拆除。
  市区坎下城周边三处违法建筑分别为:第一处为市民纪某于2005年至2008年期间购得位于城内村坎下城城东门方向土地一幅,总面积2000多平方米。建设时间是2010年9月份,建筑面积14000多平方米,共140套,现已全部销售完毕。据入户调查有40多户购买居民在装修中;第二处为市民刘某等8人合伙出资10万元向村集体购买该幅土地,总面积192平方米。2011年4月,8户村民合伙集资300多万动工兴建,在192平方米的基础上,建设楼房7层,总占地实建面积为256平方米,用于投资KTV活动场所,总投资额为500多万元,现已全部装修完毕,处于即时可开业经营状态;第三处为城南路圆盘北侧坎下城城墙东侧的一处在建工地,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计划筹建19层,目前已完成土地平整和打桩柱基础,并已开始预售。
  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区坎下城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未经文物保护部门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区内建设工程属违法行为。坎下城周边三处违法建筑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建设,城区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前往坎下城涉嫌违法建设工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涉,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而坎下城周边三处违法建筑物负责人并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违建行为并未停止,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坎下城涉嫌违法建筑物负责人传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责令其改正,但坎下城三处涉嫌违法建筑负责人拒绝签字仍继续进行违法建设。
  据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和拆除的坎下城周边三处违法建筑物,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擅自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建单位或个人传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但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并未自觉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该局已依法报请市政府实施整治拆除。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有关人员在施工报建之前,应事先取得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上证件办理齐备后,才能向建设部门报建施工,否则属于违法建设,依法将进行拆除。(记者 吴广廉 实习记者 钟子承 陈左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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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dizzy:
发表于 2011-10-16 18: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完了   这位老兄只看了两证

3.jpg
发表于 2011-10-16 18: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市长的头场戏,能不能唱下去?
广大市民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1-10-16 19: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发表于 2011-10-16 20: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要看看政府的威信。
发表于 2011-10-17 08: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处,总面积192平方米,在192平方米的基础上,建设楼房7层,总占地实建面积为256平方米,用于投资KTV活动场所,总投资额为500多万元,现已全部装修完毕."我的理解能力有限,192和256是什么概念?呵呵!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14:19:18
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
^^^^^^^^^^^^^^^^^^^^^
树倒众人推,怎么之前就不见他们出来说句话!!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14:31:41
先捉贪官奸商…还老百姓血汗钱!再拆违建楼。没有贪官奸商就没有违建楼!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14:36:22
拍卖的也是他,说不合法要强拆的也是他。ZF扮演的角色:既要合法拍卖,又要以保护文物为借口要强拆,这不验证了那个角色:既要当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吗!
发表于 2011-10-17 15: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违章建筑,为何等到建成后才去清拆,苦了那些购了该建筑楼房和准备装修的市民。这对建筑商、对购房市民、对于社会均是极大的浪费,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从电视新闻看到这些楼房外墙和铝合金窗均已完成,如果拆除,那这些东西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有关部门为何不在违章建筑初建时就给予制止呢?从2010年9月开建开始至今已有一年,却没有采取什么措施,非得要新任代市长来了才动手吗?
发表于 2011-10-17 17: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围观,估计拆不了。事情可能不了了之!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17:56:20
哇靠!三个棺材摆在大楼下啊!!!真不吉利!!!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7 17:57:12
坎下城是历史遗产啊!!!围观中…………
发表于 2011-10-17 18: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1-10-18 08:19:22
围观看大戏
发表于 2011-10-18 10: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情况,请网上直播!:lol
发表于 2011-10-18 10: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情况,请网上直播!: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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