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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粤海

[问政] 期待市供电局对除夕夜陆丰碣石停电四小时之事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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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6: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怎么会在三十晚没电的呀?
发表于 2013-2-19 17: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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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1: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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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海城大年三十停水!没水比停电更惨!南门湖的水要是几十年前那么干净,我直接去那挑水用了。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 ... 8&fromuid=43470
发表于 2013-2-19 23: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是政府部门就这么官僚主义,可以想象一下要是的话,那是何等心态?
发表于 2013-2-20 0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3-2-19 15:36
从除夕夜断电事件可以看出,官办企业对民众长期的藐视心态,不就是佐证吗?还是有位体制内的财官说得中肯,他曰 ...

说得很中肯!
发表于 2013-2-20 09: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电费水费延迟交的话,那绝不手软。。。。。。收滞纳金、停水、停电,为什么停水停电就没什么呢?
发表于 2013-2-20 11: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说句话,供电部门领导就表示要出来说话。海城年三十欠压停水没有当官的出来说话跟没事一样。
发表于 2013-2-20 12: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SUSAM 发表于 2013-2-20 09:59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电费水费延迟交的话,那绝不手软。。。。。。收滞纳金、停水、停电,为什么停水停电就 ...

要是按照合同法,用电用电与供电供水是属于合约关系,用户正常缴费,未提前通知及自然灾害之外导致的停水停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理应赔偿用户损失。合同法如是说。
发表于 2013-2-20 12: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SUSAM 发表于 2013-2-20 09:59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电费水费延迟交的话,那绝不手软。。。。。。收滞纳金、停水、停电,为什么停水停电就 ...

所以说供电供水企业是强势方,合同违约免责,用户违约却要承担责任,百分百霸王条款!
《合同法》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发表于 2013-2-20 12: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SUSAM 发表于 2013-2-20 09:59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电费水费延迟交的话,那绝不手软。。。。。。收滞纳金、停水、停电,为什么停水停电就 ...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发表于 2013-2-20 13: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陆城浪子 发表于 2013-2-19 16:38
尼玛,请市供电局长出来公开说说,别出了事就躲在被窝里。如果你总想不鸟百姓不鸟网民的话,有一天你会吃大 ...

大力顶你
发表于 2013-2-20 13: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可悲,领导怎么不出来说说话啊?难道怕了啊?没胆子不敢担当。
发表于 2013-2-20 16: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2-20 12:05
要是按照合同法,用电用电与供电供水是属于合约关系,用户正常缴费,未提前通知及自然灾害之外导致的停水 ...

真知灼见!
发表于 2013-2-20 16: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Spring_breeze 发表于 2013-2-20 00:22
说得很中肯!

发表于 2013-2-21 16: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2-21 16: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2-21 22: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市政协委员吧,期待你的下文。
发表于 2013-2-22 08: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鸿 发表于 2013-2-21 22:17
楼主是市政协委员吧,期待你的下文。

估计没有下文的啦,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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