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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红海湾和市区可否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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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16: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郑雁雄书记提出“红海湾和市区必须融入发展”,我觉得非常给力,更可以沿着这个思路,将两区合并起来,统筹发展。感觉上是城区地理空间太小了,扩容无法有大动作,二红海湾则是有空间没有太多的支持。只是个人观点,没有深入调研,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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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1: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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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22: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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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楚:并了是不是红海湾就有发展了?如果没有那并来有何用?
发表于 2013-2-26 10: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觉得应该让红海湾独立成区,红海湾才有发展的希望。
发表于 2013-2-26 15: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2-26 16:09 编辑

楼主对开发区的定位有误解,一直属城区管辖范围,并不存在并或者不并的问题。开发区并无设区一级人民政府,而是设置管委,属区一级政府派出机构,是功能区。如果从功能区升格为一级地方政府,行政及财政各方面的自主权会很大的提升,自主发展的前景也大很多。不过个人意见,红海湾开发区设立多年并无多大建树,倒不如直接撤掉开发区这个虚衔,节省行政及财政开支,由于红海湾各镇基本都是改为街道办,非一级人民政府,街道办无自主权,属于派出机构,倒不如合并相邻街道办重新设镇,各镇自主发展,以红海湾目前的发展状态,并不适合设立街道办,纵观全国,由镇改街道办的地区都是人口与经济已经发展规模和有高度的城市化水平以及融入中心城区,各方面因素来看,红海湾的街道办均不具备以上条件,全都名不副实,属挂羊头卖狗肉也,不如撤掉街道办改镇,提升行政及财政自主,镇级政府及行政部门实行大部制,大力提高行政效率,方能高效发展红海湾。街道办的发展成果到区兜了一圈能回来多少?
发表于 2013-2-26 16: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对街道办的定义如下: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

发表于 2013-2-26 17: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2-26 15:51
楼主对开发区的定位有误解,一直属城区管辖范围,并不存在并或者不并的问题。开发区并无设区一级人民政府, ...

你倒是长篇大论,红海湾虽然现在发展不如人意,但红海湾的潜力是巨大的。只要政府体制得当,红海湾的发展一定一日千里,知道不?
发表于 2013-2-26 17: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2-26 16:05
法律上对街道办的定义如下: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 ...

汕尾的很多镇一样没发展!
发表于 2013-2-26 17: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还在梦就在 发表于 2013-2-26 17:06
汕尾的很多镇一样没发展!

差别就在于街道办不是政府,只是派出机构,根本没有行政经济等独立自主权,一切发展统筹权利归属区政府或派出机构,说明区政府和派出机构领导无方,没有能力发展好这些地方,倒不如把自主权还给各街道,重新设镇政府,撤掉开发区这个好听不中用的功能区,红海湾根本不具备设街道办的任何基本条件,不论经济总量和城市化建设。
不管以后红海湾如何发展,我没有看到,我就只对我目前看到的作评价,原意也是出于纠正楼主市区与红海湾合并的错误,无意中触动了利益集团的神经线,请见谅。
汕尾很多镇一样没发展?错了吧,你应该是说城区吧?汕尾市辖区我知道的镇都发展得挺好的,这些镇的发展还比不上外地城市的街道办,但红海湾的几个街道办连这些镇都比不上!
发表于 2013-2-26 19: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2-26 15:51
楼主对开发区的定位有误解,一直属城区管辖范围,并不存在并或者不并的问题。开发区并无设区一级人民政府, ...

对对!!红海湾是能发展的,只不过城区没钱去发展它,它自己又不长志气,当然也有与它自身发展受政策、人才等限制有关。
发表于 2013-2-26 19: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2-26 17:50
差别就在于街道办不是政府,只是派出机构,根本没有行政经济等独立自主权,一切发展统筹权利归属区政府或 ...

自以为是!
发表于 2013-2-26 19: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か空ぇ蕩く 于 2013-2-26 19:38 编辑
Hamiltion 发表于 2013-2-26 19:04
对对!!红海湾是能发展的,只不过城区没钱去发展它,它自己又不长志气,当然也有与它自身发展受政策、人 ...


既然城区没钱没能力去发展好它,倒不如把自主权还给它,从自身谋出路,如此城区也可以分身出来专注发展市区,而不应该等市区发展有富余再来照顾发展这些地区,等到猴年马月去。
省里对汕尾的支持从来就是喊口号,想效仿再造一个深圳,当年深圳是万人扶一才得以飞速发展,在海陆丰建了个地级市,画个圈圈,不给钱又不给权;现如今又提出个市区扩容提质,且不说其他,又是一个只喊口号不给钱不给权的旧把戏,老区人民早看透了。
发表于 2013-2-26 21: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海湾本来就是市城区的,回归顺理成章。
发表于 2013-2-26 2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か空ぇ蕩く 发表于 2013-2-26 15:51
楼主对开发区的定位有误解,一直属城区管辖范围,并不存在并或者不并的问题。开发区并无设区一级人民政府, ...

楼上对于红海湾的建制是一知半解的。说红海湾无人民政府,这可以说是对的。但把红海湾说成是“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这就错了。红海湾是汕尾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市城区的派出机构,她与城区都属于县处级建制,所以“合并‘的说法是对的。楼上对’街道”与“镇”的理解更显得政治的幼稚性,错误地认为“街道”不是政府职能机构,“镇”才是政府机构。这是贻笑大方的大笑话!须知‘镇“是农村建制,而”街道“是城市建制,红海湾管委会属下的三个街道没有人民政府,是因为红海湾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因为是”街道“才没政府设置。如城区的香洲、凤山等街道,与东涌、捷胜镇一样都有人民政府的。
发表于 2013-2-26 23: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观点,把红海湾与市城区合并起来既符合区域的自然条件,也符合省政府提出的市城区的“扩容提质”方针。
发表于 2013-3-1 18: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并比较适合红海湾的实际。
发表于 2013-3-1 19: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说法
发表于 2013-3-1 20: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陆丰市
海岸线上依次可以建设为 深圳特别合作区,汕尾红海湾开发区,陆丰东海开发区,碣石湾开发区,甲湖开发区。
内陆有 海丰县 陆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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