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足:"省直管县 的弊端 、不足 省直管县"的弊端 省直管县第一,省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不够。省直部门将原来属 于市里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县,但自身管理权限尚未下放。 第二,工作程序尚待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运行方式、 工作方法、规章制度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如试点县有的 项目仍要通过市再上报审批,一些市直部门认为试点县应由省直管, 有时不愿再为县里服务;有的权限虽下放到县里,资金分配等还是按 原程序运作。 第三,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扩权试点后,试点县与地级市既存在领 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存在着协商、合作与竞争发展的关系,市县关 系如何处理面临新的考验。 第四,省直部门人手紧张。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后,如:安徽省 直部门由面对十几个市开展工作,变为面对70多个市县,增加了不少 工作量,但干部还是原来几个人,人员编制紧张。 (五)总结: 总结:如果一刀切地搞“省直管县”,将抽空我国中等城市发展成长的 血液,严重阻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等城市不兴,我国集聚经济难 建,规模经济难成,这将阻碍我国区域经济中心的形成壮大。“省直 管县”还将延缓我国经济规模的集中度,阻碍区域经济的分工与合作。 对于那些一二百个县的大省来讲,实行“省直管县”其监管成本也将 是“天量”的。而如果监管不到位,将给本已问题多发的县域带来更 多难以预料的问题。 发展县域经济还是应该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的发展模式,宜多 模式、多样化,不宜简单化、单一化、一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