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城区马宫金鲳鱼养殖合作社,开展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宣传活动,向100多位周边养殖户发放《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水产品产地标识样张,并对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宣传解答。
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由省海洋与渔业局交由各地水生动物疫控机构具体承担。面对这项全新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疫控中心一方面指导督促各地水产品技术推广站抓紧做好辖区内养殖单位实名登记注册备案,发放统一的追溯码,并将信息录入追溯平台;另一方面大张旗鼓做好宣传发动,争取广大养殖户对这项新政策的支持和落实。下一步,该中心将按照先重点,后全面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确保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
据了解,《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水产品,应当附加标识。未附加标识的,不得销售。”通过实施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养殖单位实施编码管理,有利于实现水产品质量的源头可追溯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力促进“两建”工作实施。 (陈善可 市海洋)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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