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险业去年保费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5.6%,与全省基本持平,比上年增速回落11个百分点。我市保费约占粤东四地市保费的7%。其中产险保费2.4亿元,同比增长8.9%;寿险保费4亿元,同比增长3.8%。
汕尾保险业积极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作用,服务我市“四大战略”和“八大转型”。一是支持经济建设。保险业为各类财产提供风险保障620多亿元,产险全年赔付1.8亿元。其中分别为各类工程提供风险保障2.53亿元。二是促进民生保障。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52万人次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风险保障715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保17.3万人,涉及保费资金887万元。承保政策性农房保险28万户,提供风险保障28亿元。三是辅助社会管理。保险业为校园安全、生产安全、火灾、医疗、旅游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提供责任风险保障154亿元,积极主动应对突发事件,促进了和谐稳定。四是改善微观服务。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车险小额赔案快速理赔服务“一二三”标准,向社会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障指引》,相关理赔周期大幅缩短,直接惠及60%的车险出险消费者。(记者 郑燕珊 陈善可)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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