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华润海丰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用海在经过前期的海域使用论证、用海预审、国务院审批、缴纳海域使用金等程序后,日前,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同意华润海丰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用海。 据悉,此次批准用海面积共164.4204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用海36.2028公顷,用于建设厂区陆域;非透水构筑物用海9.9552公顷,用于建设防波堤;透水构筑物用海1.7625公顷,用于建设重件码头和煤码头;取排水口用海66.193公顷(包含64.6440公顷温排水排放用海);港池用海50.3069公顷。建设填海造地用海期限50年,其他用海期限35年。(记者 钟必远)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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