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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为切实加强海丰县城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海丰县政府举行专门会议,召集了县环保、水利、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地制定莲花山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了工作目标。该整治工作已列出了时间表,分四个阶段进行,着力清理来自违规种植桉树及养殖场、餐饮业等的污染源,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展现整治成果。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莲花山集雨区范围内有16家共种植桉树6000多亩,126家养殖户、餐饮等中小型企业在“发酵”着污染,当中大部分都是违规规章行为。这次县政府部署了整治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海城镇等单位,对县城饮水源地58平方公里集雨区范围内造成水体污染的桉树(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相应可行措施,确保区域内不再种植桉树,已种植的应逐年改种其他树种,5年内改种完毕。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食品集团公司、海城镇等单位,对县城饮水源地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逐个调查造册登记。凡经环保、工商部门确认污染水源且没有办理报批手续的养殖场,必须在半年期限内依法落实停电、停水、停检、停购及相关整治措施。
同时,海丰县政府部署了县水务局牵头县卫生局、住建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海城镇等单位,对污水汇入县城青年水库和红花地水库库区的餐饮店等服务行业和其他建设项目进行造册登记,落实污水治理措施,对不能落实污水防治措施的要逐个取缔,并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取缔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规范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记者 庄小杰 通讯员 余作明)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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