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丰县制定出台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试行办法,着力扶持一批投资大、纳税多、综合实力强、成长性好的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
试行办法提出建立领导挂钩制度、实施政策扶持、强化跟踪服务等扶持措施。其中实施政策扶持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扶持项目申报,即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服务好县重点企业申报的项目。二是扶持自主创新,即获得国家和省级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县政府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或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三是扶持融资扩产,即县各金融机构要把重点企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简化信贷手续,建立重点企业融资贷款绿色通道。四是扶持上市升级,即县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各司其职,协力引导、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切实协助企业解决上市运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实现上市的企业,县政府给予企业适当额度的资金奖励扶持。五是扶持规费减负,即对重点企业实行各项规费下限标准收缴,由县投资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核定重点企业缴纳全部规费的最低标准和额度。六是扶持招工用工,即人社部门及各地要针对重点企业“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分批分期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组团招工”; 要提供培训平台和培训力量,加大对珠宝、服装、首饰、纺织等传统产业重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曾国明 庄木辉)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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