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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驻村干部管理工作,陆河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发文,对参与“双到”驻村干部选派、扶贫职责、驻村干部管理、组织纪律以及驻村干部完成帮扶任务后的提拔任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开展。
陆河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帮扶贫困村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工作,先向县级6个帮扶贫困村选派3名驻村干部,凡驻满3年,完成帮扶任务(以省扶贫办考核验收结果为准),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拔一级职务。各帮扶贫困村单位要切实做好选定好驻村干部人选,重视支持驻村干部工作,关心帮助驻村干部。县组织、扶贫部门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教育、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树立驻村干部先进典型,表扬优秀驻村干部先进事迹,使驻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各镇党委、村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帮扶单位开展工作,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协助驻村干部开展调研,掌握村情民意,为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帮扶单位以及驻村干部的沟通联系,教育群众尊重、爱护驻村干部。
同时,通知提出了对驻村干部的严格要求,要求驻村干部要珍惜机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驻村工作,一手抓扶贫、一手抓党建;以争当“优秀驻村干部”为目标,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弘扬正气,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记者 洪广凭 廖述权 通讯员 罗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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