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优秀单位”,派驻帮扶干部获得“优秀驻村干部”荣誉称号。自2009年10月对口帮扶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以来,市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采取“四个结合”帮助该村脱贫致富。 一是增加贫困户收入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三年共扶持发展集体经济2个农业项目,落实帮扶资金663万元。举办种养技术、电工技术等培训班30期1500多人次,组织劳务输出600多人。经帮扶,村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17万元以上,增长近4.67倍;全村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7980元,增长2.47倍,脱贫率达到100%。 二是改善居住环境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11户;实施农田水利项目,改善农田灌溉1200亩;新建硬底化村道1.5公里,全村公路实现硬底化;加强村容村貌建设,完成农村饮水工程,实现通电、通邮、通讯、通电视等。 三是扶贫救济与完善保障体系相结合。全村纳入低保户贫困户37户共180人;参加新农合3580人,新农保350人,参合率、参保率均达100%;实施教育补助,贫困户适龄子女普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捐赠学生桌椅300套和教师桌椅22套,进一步改善村小学的教学环境。 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思想扶贫相结合。市局与该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完善村级组织活动“五有”阵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走访慰问等活动,设立大型专题宣传栏,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引导村民改变“等、靠、要”的落后思想,树立劳动脱贫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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