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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男子吸毒致幻 砍死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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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08: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凉风有信 于 2013-6-28 08:48 编辑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一名长期吸食K粉的男子,砍死同乡后,被惠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死者的父母向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认为法院量刑畸轻,要求严惩。

  吸毒后杀人 被判刑13年

  凶手林益东,今年33岁,是陆丰人。受害者林某案发时年仅13岁,与林益东是同村人。事发时,林益东在惠州市仲恺区沥林经营一间电动车行,林某则到该处闲玩,寄宿该店。凶案前一天下午,林益东与他人一起吸食K粉。第二天,即2011年8月22日上午,受害者林某要打开档口大门做生意,而林益东则感觉档口房顶上有人,认为自已正遭他人追杀,因此不让开门,两人发生争执打斗。林益东手持菜刀,乱刀砍死林某。之后,林益东又把档口点燃。

  根据法院判决认定,林益东有吸毒历史。2003年,林因为吸毒,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强制戒毒三个月。2008年,又因吸毒被陆丰市公安局强制戒毒二年。惠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林益东。案发后,林益东的家人赔偿了受害人家属共计26万元。

  经过开庭后,惠城区法院判决认为,案发时林益东处于精神障碍疾病期,但是林益东是自愿吸毒,作为成年人,应该对后果负责。今年6月6日,惠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益东13年有期徒刑。

  死者家属不服 向检察院抗诉

  接到此判决后,受害者家属不满,认为量刑过轻。受害者父母聘请的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林益东犯罪手段凶残,用刀直接砍被害人脖颈,又放火焚烧,直接杀人的意图明显,罪名应定为故意杀人罪。

  律师指出,根据2012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与林益东类似,吸食毒品后杀人,均被法院判处死刑或死缓。“因此这个案件惠城区法院量刑畸轻,严重背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律师表示,6月20日,他代表家属已经向惠城区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是否决定抗诉。

原标题:吸毒致幻 砍死同乡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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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2: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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