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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宁德市寿宁县敢于承担,汕尾市海丰县应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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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17: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無名氏 于 2013-7-15 20:34 编辑

                                               寿宁清理违法设置计生前置性把关文件
                                                     2013年05月23日04:39  中国青年报
                                    http://news.sina.com.cn/o/2013-05-23/043927199957.shtml

   本报福州5月22日电(记者陈强 实习生卢义杰)本报刊发独家调查报道《福建寿宁:工商注册捆绑计生证明》后,引起中共寿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向记者反馈了整改措施。

  今天下午,寿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反馈件中说,上午县里就此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转变惯性思维,严格执行《寿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严禁违法设置计划生育前置性把关的通知》(寿计生领[2013]5号),杜绝违法搭车行政行为的发生。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梳理下发的文件、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彻底清理违法设置计划生育前置性把关的文件、规定,并及时通知各乡镇和齐抓共管成员单位,确保不留死角。

  寿宁县今天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纠风办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计生齐抓共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为民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单位和群众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要求办理相关事项而推诿不办或设卡限制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该县领导表示“感谢媒体的舆论监督”,“由于我们主观上还存在认识不足,对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领会不够透彻,宣传、贯彻也不够迅速,导致在执行上出现偏颇、失误,从而影响了政府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对此,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今后要举一反三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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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18: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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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是有先例,不过已经纠正了,海丰如果执迷不悟的话,就向中国各大媒体报料吧,让当官的没面子
发表于 2013-7-15 20: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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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糊涂的海丰县党政领导人心里非常明白,政府现在财政收入困难。
发表于 2013-7-15 21: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5 22: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丰养老福利极端落后!中央政府的”老有所养“在海丰成为一句屁话!海丰的計劃生育是草菅人命,”一證先行“的政策更是漠視民生!
发表于 2013-7-15 22: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5 22: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7 17: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17 18: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市算是废了。。。。
发表于 2013-7-17 19: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社会群众组织游行,抗议县政府对民意的无视与蔑视,对法律法规的践踏
发表于 2013-7-17 19: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的计生局很牛逼的样子,真是奇怪、
发表于 2013-7-19 11: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丰县的"一证先行"绑架住了教育、,国土、建设、民政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十数个部门的正常秩序.与现行法律相矛盾.特别是有悖义务教育法.不交钱就不给小孩报名上学.小孩是没有错的,你官再大也不能侵犯他受教育的权利啊!!!
        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为官者当常怀敬畏之心,在面对法律、历史、人民、舆论等方面时,不能被利己主义所左右,以至于无视党纪国法。官与民有如舟与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发表于 2013-7-21 23: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7-22 12:57: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你们就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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