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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三个月的充电器在充电时突然起火自燃,致家中大片墙壁严重熏黑。家住海丰县公平镇的黄先生多次与商店老板协调赔偿未果之后,拨打了该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并于7月23日在该镇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
据了解,7月19日,公平工商所接获海丰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一条消费纠纷线索后,立即与申诉方黄某取得联系,了解纠纷详情。黄某称自己三个月前在公平镇某商铺购买了一套“鸿燕”牌充电器及充电电池,没想到没过多久,该充电器就在一次充电中突然起火自燃,并致大片墙壁严重熏黑。黄某怀疑充电器存在质量问题,多次找店家理论要求合理赔偿却遭拒绝,忿愤之下诉至工商部门寻求协助。该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黄某所购买电池的商铺作初步调解,申诉方黄某坚持要求赔偿充电器套装及墙体修复费用,而店家只愿退回货款,分歧较大初步协商未果。随后,工作人员多次致电,但双方各抒己见,僵持不下。23日下午,该所到黄某家进行实地察看,再次组织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各让一步,协商一致,由店家赔偿黄某2000元,黄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记者 吴广廉 通讯员 廖文龙)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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