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阳光 于 2013-8-10 18:37 编辑
在医院生完孩子才三个多月,就接到骗子以“财政”部门名义打来的“发放新生儿补贴”的诈骗电话,对方能准确说出家长及新生儿的信息,需要家长配合发放补贴,借机步步设下圈套。
电话诈骗新招频出
陈女士今年4月底在陆丰市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孩。今年8月2日上午,陈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来电,对方自称是陆丰市某医院工作人员,称“现在国家颁布了新的扶贫计划,户籍在农村的家长能获得2300元的新生儿财政补贴”,并询问陈女士是否收到财政部门寄给她的申请表。就在陈女士半信半疑时,对方使出了“杀手锏”,准确报出了陈女士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及小孩出生日期和出生的医院名称等相关信息。随后,对方又提供了一个“186”开头的手机号码,说是市财政部门新生儿财政补贴专线电话,并强调当天是领取补贴的最后一天,要求陈女士打这个号码咨询。陈女士那时候多了个心眼儿,通过查询手机号码归属地,发现对方提供的号码竟然是河北的。陈女士觉得蹊跷,自己是汕尾人,怎么可以享受河北那边的补贴呢?
在明知是骗局的前提下,陈女士还是耐心听完电话。接着该男子表示,2300元补贴款已打至财政局专用账号,让陈女士提供一张银行卡的卡号及密码,以便将钱转过去。于是陈女士拿出一张早已废弃的银行卡,将瞎编的卡号和密码报上去。不一会儿,对方突然挂断电话……
职能部门说法:市民莫轻信非正规渠道“通知”
针对“新生儿有财政补贴”的说法,记者走访了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从未听说过这项政策,也没有实行过这类补贴,市民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所谓“电话或短信通知”,以免上当受骗。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育保险补贴的发放有严格的审查程序,要经过参保人员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等,符合条件的才能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待遇,不会只是简单地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含哪些、需符合什么条件?对此,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据介绍,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除享有相关规定假期外,还可以享受五项生育保险待遇:即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以及男职工假期津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满足两方面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是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此外,职工生育待遇的申领,需由参保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填报《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凭下列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生育诊断证明及费用发票和住院明细清单,参保职工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手续后的次月一次性将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给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质疑:医院保护患者就医信息不力
患者就医信息泄露历来遭公众诟病。近年来,我市各大医院在医疗服务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对于如何保护患者个人信息这个问题上,不少市民表示,患者就医信息保护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无独有偶,今年3月,在海丰县某医院住院生子的林女士说,出院后的几个月,隔三差五的都会接到电话,只不过不是“发放”新生儿补贴的电话诈骗,而是推销奶粉的电话,这些商家对林女士的职业、住址以及孩子的情况了如指掌。
“自称是北京‘巢妈团’公司的工作人员隔三差五地给我打来电话,一开始他们先询问宝宝的生长发育情况,并不时的提出喂养意见和建议,最后再向你推销哪款奶粉比较适合宝宝现在的生长发育。”林女士一脸无奈,接电话的次数多了便会感到很厌烦,她也曾质疑过,北京的公司怎么知道我和孩子的情况,这些信息不是只有医院才有的吗?“我有种被出卖的感觉。”林女士对记者表示。
近几年来,有关个人信息遭买卖泄露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通过医护人员取得患者的资料,再廉价出卖给需要资料的人,已成少数人的一种谋财手段。不少人经常莫名其妙地被邀请参加“健康讲座”、“推介会”,这是个重要原因。对此,不少市民表示,病人的资料留在医院,是为了治疗方便,医院无权将其随便示人。加强医风医德建设,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应将保护好患者的隐私与秘密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吴广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