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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海丰县梅陇镇梅陇村加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实现了财务管理规范化。
梅陇村集体拥有工业楼5座、商业楼2座、住宅楼房2座、幼儿园1间、综合市场2座,集体固定资产总额约2500万元。所有固定资产产业都以公开招标形式出租给个人或者公司。对于出租铺面、市场摊位和厂房等收入近300万该村都进行公告,经营收入公开透明,每年租金收入近300万元。该村委还建立了责任管理制度:一般性的开支由主管经济的村委干部负责审批,重大开支由“两委”干部集体研究决定。一千元以下开支由主管经济主任审批,一千元以上开支由“两委”集体研究,授权主任或者有关领导审批,十万元以上开支须经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该村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有合法的会计手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财务对票据进行审查,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章必须齐全。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公章;对不符合的支出予以剔除,并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对审批通过的票据,由会计进一步审核,对照年初制定的“财务收支计划”加以核算,审核费用项目有无超计划开支,对无特殊情况超计划开支的费用票据予以退回,不予入账。费用收支总数每季度在公开栏中列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该村推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制度。公开监督小组10人,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授权对本村财务管理实行检查监督。民主理财小组7人,其成员在村民代表中经选举产生。(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刘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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