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15755|回复: 16

[陆丰] 东海“12.15”伤害案初查情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8 22: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公安部门初查:2013年12月15日,东海镇新厝村民洪某涛(男、46岁、东海镇新厝村原村长)一宅基地(约140平方米)转卖给欧某基建,因相关补偿问题与洪某浩(男、40岁、东海镇新厝村村民)发生纠纷,当天上午10时许,洪某浩及其子洪某辉(男,17岁)纠集林某楠(死者,男, 24岁,家住东海镇向阳区保昌二巷,陆丰人民法院临时聘用人员)等十多人持械闯至洪某涛家,与洪某涛及亲属在其家门口发生斗殴。洪某涛之弟洪某铃(男、36岁、东海镇新厝人)等人见其兄家被人冲击,遂持一把砍刀参与斗殴,参与斗殴的林某楠被洪某铃用砍刀砍中左颈部,致动脉大出血,经送陆丰市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洪某铃即逃离现场。洪某涛、洪某浩等人被公安机关控制。

    目前,公安机关对参与策划、斗殴及其他有关嫌疑人进行全力追捕。

陆丰市政府新闻办
2013年12月17日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陆丰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散布谣言者的情况通报
[城事报料] 陆丰市查获一宗涉嫌无证生产烟草制品案件
[城事报料] 博美镇对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城事报料] 陆丰打击八万博美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图)
[城事报料] 陆丰内湖镇组织执法力量打击非法采砂行动
[城事报料] 爱心企业向陆丰大安农场学校捐赠教学设备 助

发表于 2013-12-18 23: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好,政府出来说话,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3-12-18 23: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以事实为依据,由政府按法律处理,该怎样就怎样
发表于 2013-12-18 23: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安机关,争取早日抓捕嫌疑人
发表于 2013-12-18 23: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首吧,不回家过年了
发表于 2013-12-18 23: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叔叔正当时,厘清是非黑白,还社会公众真相
发表于 2013-12-18 23: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9 00: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9 00: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9 00: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骂无好嘴、相打无好棍。双方都无视法律的存在、特别是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不该如此,但是不管怎样都不可以打死人!
发表于 2013-12-19 00: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者,不能怪别人遇事不怕事
发表于 2013-12-19 00: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9 0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上门真的是很紧迫的事情。
发表于 2013-12-19 00: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9 00: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19 01: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新闻发得很及时,不错。
发表于 2013-12-20 21: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说算什么?先把起因说清楚吧一.补偿问题为什么要补偿?二.宅基地是谁的?私人集体?三.村长一般都是房宗大有势力的,洪某涛卖宅基地为什么要补偿洪某浩而发生纠纷?洪某浩为什么要找人冲村长家?林某楠是仗义?是嚣横?是村长私卖集体土地还是洪某浩霸占集体土地?谁知道说来听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