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海丰县近日召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县决定从2014年1月10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隐患“利剑”行动。期间将基本摸清违章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回潮”、老城区和城中村等四类整治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制定针对措施。同时决定于2014年1月10日至2月14日,对该县范围内各娱乐场所、商场、餐饮、医院、小单位、“三合一”场所、建筑工地、节庆场所、城中村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地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该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利剑”行动和做好两节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明确任务,确保消防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消除麻痹思想,杜绝违章作业,坚决不走过场、不喊口号,全力做好消防保卫工作;要做好火灾灭火准备工作,加强对消防人员的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利剑”行动向纵深发展。(记者 刘佳伦)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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