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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新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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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12: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来,城区新港街道筑牢村级财务“防腐墙”,规范个别村组资金存在出纳个人帐户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集体资金管理。
  该街道要求各村组必须以村组长、出纳和会计三人(或以上)共同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凡库存现金超过1000元的都要存入这个单位的银行账户。有条件的要以村组为单位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对银行存款取款和利息收入进行会计核算,避免利息收入流失。各村组关于发包和出租上交收入,征地及附着物补偿收入等合同书、协议附件要完整,工程和基础建设等支出要有村组代表对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承建协议书和预算决算书等附件。为规范村组收支单据管理,该街道要求收入单据必须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领用票据要求办理票据签领手续,保存收据存根;支出的外来单据和自制单据要求类型规范、内容清楚、开支合理,用途、经手、证明和审批手续完整。( 柯腾峰)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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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23: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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