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人(杨色茂)昨天(3月13日)黄昏被陆丰市人民检查机关拘传一事,现已交代清楚,有关民生工程收受贿赂分别2次受贿共2万元属实。其中一万元当时立即转手以热心人士不愿出名,由我代捐给了乌坎学校;另外一万元本以也同样捐给学校。因受金时将要过年,学校已放假暂搁,后于春节后转还给了送贿之人。转送给学校虽为合情理,但收受贿赂是违法之事。今天经市.镇领导体恤和选举工作的需要,乌坎村委和选举委员会申请取保候审。经陆丰市人民检查机关研究后获准保释。于今天(3月14日)18点回到家里。
这次接受审讯过程中非常感谢办案人员的文明礼遇,一切过程人性化无导于跟朋友聊天,同时也感谢陆丰市领导的体恤,乌坎村民和网友们的支持与关怀。此后能够法外开恩,本人当然欢迎。依法追究本人的刑事责任。我也只能坦然接受。
--@WK杨色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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