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傻子 于 2014-3-17 01:05 编辑
文章被剽窃后 文/傻子 1994年8月,同事在《法制日报》看到了一篇通讯,题目叫《粤海雄鹰》。他看完全文后,马上过来办公室跟我说:“老傻,这篇文章不是你写的吗?怎么改了大标题和小标题就变成他俩的文章呢?肯定是剽窃你的文章。” 我拿过报纸一看,真的是我的文章。被两位署名的作者改动了大标题和小标题,其它的内容一字没有更改,就变成了他俩的文章。 这篇文章素材的来源是我参加了侦破工作的整个过程,并在办案过程中利用晚上的空闲时间写成一篇通讯,题目是《6·3特大走私假币案侦破记》,当年7月份给《广东公安报》投稿,第二天就发表了。看到了文章被人剽窃,我顿时怒火冲天。马上打电话给他们领导,责问是什么回事。他们单位的领导曾经跟我要过这篇文章的底稿,他听后,马上答应派人调查。 第二天,他们单位的领导带着其中的一位同志来到我的办公室,说明了情况,当面跟我赔礼道歉。并提出了“登报更正、道歉,归还稿费,当面赔礼道歉”的处理意见。 看到当事人是从一家名牌大学刚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毛头小伙子,站在我面前诚慌诚恐,眼泪差一点就要流出来。看到他这副诚实的样子,我心头的怒火顿时熄灭了,阴天转晴。站起来让坐冲茶,并对他单位的领导说:“既然人来了,也道了歉,其它登报更正和稿费就算了。”我拍着小伙子的肩膀说:“记得下次用我的文章,在署名上加上我的名字。 以后,我和他成了朋友。 这件事情过去20年了,今天,因为网上关于剽窃的事情,想起了这件事,写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许在生活上,得饶人处且饶人,饶人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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