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楼主: 南海闻道

[论汕尾] 回复陈治赠先生的《笔墨官司之我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9 10: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00:55
说到创作借鉴,毛主席当年那首《七绝.为李进同志题所摄庐山仙人洞照》
   暮色苍茫看劲松,
   乱云飞 ...

大石砸死蟹,只能认了?
发表于 2014-3-19 12: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19 09:24
希望你以后赚的钱留点够吃三餐就好了,其余的拿出来与穷人共享,免得他人吃苦。你这种行动会得到别人的掌 ...

没错,如果编委会当初找到闻道,让其提供资料,我想闻道也是非常乐意的,但该层层主说成是闻道小气的问题,这样的说法很不妥当。
发表于 2014-3-19 15: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璜枫 发表于 2014-3-19 01:12
普陀兄这样解释就有误。问题现在是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是一方抄袭另一方。被告人已认罪的问题。律师就不好再 ...

粗略看了双方的发言,被告一方根本没有认罪嘛!
发表于 2014-3-19 15: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19 09:24
希望你以后赚的钱留点够吃三餐就好了,其余的拿出来与穷人共享,免得他人吃苦。你这种行动会得到别人的掌 ...

随缘随力,布施种福,有何不可?
发表于 2014-3-19 15: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4-3-19 12:59
没错,如果编委会当初找到闻道,让其提供资料,我想闻道也是非常乐意的,但该层层主说成是闻道小气的问题 ...

我从未具体的指明叶先生“小气”,但是他要求销毁对方五册全书,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各人见仁见智!
发表于 2014-3-20 00: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销毁?口气好大!!哈。。
既然全部是叶先生的研究成果,也有打官司的能耐,建议叶先生动用打官司的本事,全部再版,然后署上叶先生著作的大名,然后抛向市场,赚个饱,岂不更好??到那个时候,看谁能奈你何??
毛主席说:浪费是最大的犯罪。。

发表于 2014-3-20 09:10:0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雪 发表于 2014-3-20 00:27
销毁?口气好大!!哈。。
既然全部是叶先生的研究成果,也有打官司的能耐,建议叶先生动用打官司的本事, ...

只不知如此一来,是“两不浪费”,还是“双双费浪”?毛主席高不高兴?印刷厂家当然肯定会说:他老人家真呀真高兴!
发表于 2014-3-20 09: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阳眼 发表于 2014-3-20 09:10
只不知如此一来,是“两不浪费”,还是“双双费浪”?毛主席高不高兴?印刷厂家当然肯定会说:他老人家真呀 ...

你懂的。。否则。。:lol
发表于 2014-3-20 13: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3-19 15:35
随缘随力,布施种福,有何不可?

你说得简单,可做到没?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是太弱了,你们也同样忽略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觉得抄袭就是没错的,。羞不?也许你们抄袭惯了,多了,也就理所当然了。
发表于 2014-3-20 13: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4-3-19 12:59
没错,如果编委会当初找到闻道,让其提供资料,我想闻道也是非常乐意的,但该层层主说成是闻道小气的问题 ...

嗯。。。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23: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壹卓湯 发表于 2014-3-20 13:09
你说得简单,可做到没?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是太弱了,你们也同样忽略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觉得抄袭就 ...

说得好!谢谢壹卓汤网友!剽窃他人的文章是一种犯罪活动,试问:如果他人抄袭了你的文章没有说明出处,你心中的感受如何呢?
发表于 2014-3-20 23:33: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大局,舍小我,方是真文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23: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4-3-20 23:50 编辑
南方雪 发表于 2014-3-20 00:27
销毁?口气好大!!哈。。
既然全部是叶先生的研究成果,也有打官司的能耐,建议叶先生动用打官司的本事, ...


口气很大吗?与你南方雪何关呢?难道你也是其中一份子!?
我出书与不出书,赚钱与不赚钱,与你又有何关呢?你何必那样着急!
既然浪费是最大的犯罪 ,为何国家要销毁非法进口的象牙呢?要销毁涉嫌侵权的书籍呢!
国家又为什么要打击侵犯著作权的人,要制定著作权法呢?
譬如你在网上所发的美女恋情的小说和诗词,被人侵权以自己的名字出版了书籍,你的感受如何?你要不要指证涉嫌侵权的书籍,要不要要求销毁侵权的书籍?!
这些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懂的!
发表于 2014-3-20 23: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闻道 发表于 2014-3-20 23:46
口气很大吗?与你南方雪何关呢?难道你也是其中一份子!?
我出书与不出书,赚钱与不赚钱,与你又有何 ...

哈。。不是急不急。。路过而已。。
南方雪只是一点建议。。都是为汕尾好的话。整合资源不失为一件好事。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事情闹得太过。于公于私都不是一件好事。。这仅仅供叶先生参考。。
谢谢叶先生对南方雪的关注。。:lol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