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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陆河县组织部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该部门工作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了《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部风监督员制度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推行部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聘任15位部风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部门自身作风建设,塑造组织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陆河县委组织部从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选择了15名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熟悉组织工作且善于联系人民群众的党内外人士作为部风监督员,并专门举行部风监督员聘任仪式,颁发聘任证书,还制定了《办法》,明确赋予监督员七项监督职能。
该县组织部门要求监督员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员、信息员和宣传员,更好地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特别要加强对组织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基层党建工作、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监督。要深入调查研究,收集、反映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和干部队伍的意见建议,并向组织部门如实反映各种情况。要珍惜荣誉,做到“四要”:一要加强学习,热衷党建理论,提高组织工作政策水平,增强履职能力;二要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的政策,正持正确舆论导向;三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四要严明纪律,保守秘密,进一步推进县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组织工作改革创新和发展,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罗丽丹)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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