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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 | 中国联通立即撤销霸王条款 | 投诉诉求: | 撤销霸王条款,立即恢复通信! | 投诉内容: | 1、基本情况:
2014年2月在中国联通(汕尾市区城内路1号)购三星手机NOTE3,5399元,开通主、副卡(主卡96元月套餐+副卡10元套餐)。首月返还388元,次月起连续返94元(其中23个月返64元,12个月返30元)。主副卡共享套餐内通话时长。
2、投诉内容:
主卡388元竟然不能抵扣副卡10元月租,目前已导致我手机副卡暂停使用,无法拨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强烈要求:马上撤销霸王规定,恢复通信!
下一步,将通过律师事务所正式起诉中国联通,要求陪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联通回复:
拨10010号热线投诉后,经理人员回复是:这是联通的规定!
这是黑社会霸王,我查了合同,根本没说明,连口头告知都没有。
4、深思:
几千块钱都可以花,不在乎这10块钱。可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凭什么主卡有钱不能和副卡共享?联通说不行就不行?那还叫主副卡?非搞得消费者这么麻烦不可?错的东西不能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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