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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陆河县水唇镇以改善民生、惠泽民生为切入点,狠抓民生工作,重视实施惠民工程,再次出台惠利特殊群体的补充规定,深受群众赞扬。
今年2月1日,该县水唇镇出台《陆河县水唇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农民在本镇卫生院住院自付费用减免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下,该镇参合农民在本镇卫生院住院时,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自付费用中缴纳200元起付线金额后,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减免。日前,该镇再度出台《陆河县水唇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农民在本镇卫生院住院自付费用减免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文件,进一步明确惠利特殊对象,规定对持有该镇户籍的老红军、五保户、低保户、3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1至2级的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在该镇卫生院住院可以免缴自付费用中200元起付线金额,并全额减免基本医疗费用,切切实实减轻特殊人群经济负担。
据悉,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该镇户籍非农业人口,也能享受全额减免规定,有效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彭成会 朱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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