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城乡规划局对市区一幢在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举行公开听证,案件调查人与当事人就事件进行了陈述申辩与质证、听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特邀监察员和群众代表等到会听证。
经市城乡规划局调查,位于市区文明南路三巷红卫小学旁一幢占地面积约60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74.66平方米的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违反城乡规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市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有关规定,聘请了专家组对该违法建设进行论证,论证认为该违法建设属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建议予以限期拆除。对此,市城乡规划局依法对该幢违法建筑进行立案,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邓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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