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城区群众自发组织的一场海生物放生活动在该区新港码头举行,200多名群众参加。该活动放生野生物1万多斤。
活动中,群众代表乘船出发在数海里外的海域将1万多斤海生物放生。其中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的重达400斤的大海龟一只,40多斤的海龟7只和上百只中国鲎。这些海生物均已顺利游向大海深处,回归自然。
据了解,这些国家级保护动物是城区群众自己筹资在该区捷胜镇三角尾某酒楼高价买下的。一筹资群众告诉记者,这家酒楼长期买卖海龟、中国鲎等保护动物,甚至现在还有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海龟待解救,望相关部门重视。
关爱水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海龟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依法不能捕捉和买卖。希望政府渔政部门拯救这些海龟,重新放生大海,并开展宣传教育和监护,提高市民保护海龟意识。(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陈景深 通讯员 张胜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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