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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的部署要求,日前,我市印发了《汕尾市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今年5月至12月,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各部门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和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以及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方案》明确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不以人为本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急功近利、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好大喜功、超过地方或部门财政承受能力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常住人口、能源消耗、环保等主要指标数据上弄虚作假;制造假情况、假典型、假业绩等五类工程或事项进行整治。(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张美莲 通讯员 吕俊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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