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查看: 21689|回复: 6

[问政] 海丰平东千亩生态林被烧毁新闻追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9 20:16:2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海丰两级部门介入处置违法行为,立案追查相关责任人
千亩被毁生态林将于8月底复绿
新闻
追踪  
羊城晚报汕尾讯 记者王漫琪报道:本报独家报道了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生态公益林被人为偷伐焚毁并违规造坟现象(详见7月3日本版《焚毁生态林大肆造坟墓,谁干的?》),引起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关注。报纸出街后,海丰当地党政部门表态将在7月底给出处理意见。如今一个月过去了,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进展如何?8月5日,羊城晚报记者作了回访。
汕尾、海丰两级党政领导对本报报道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媒体批评,并立即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成立由林业局、民政局、司法局、平东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查处工作组,7月3日见报当天下午即前往平东镇该林区调查取证,并当场抓获一名受雇焚林砍树的工人,已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据现场查勘,遭烧毁山林面积大约1000亩左右。海丰县林业局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该案已由海丰森林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正对涉案相关责任人作进一步调查。”记者从平东镇政府有关人士获悉,森林公安部门曾对村民所指的涉嫌违法转包山林的蔡某进行传唤调查,但该人不知去向。
7月14日,海丰县林业局向平东镇毛陂村委径仔背村村民小组发出“关于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指出“生态公益林使用权不得转让”,责令该村民小组纠正与本村村民蔡某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涉及转让生态公益林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据了解,海丰县政府近日将发出宣布该合同无效的相关通知。
对此,原径仔背村村民对案件调查进展缓慢表示不满意,要求上级部门早日追究蔡某及相关人员非法转包生态林的法律责任,追究毁林伐木的责任并赔偿村民的经济损失。
记者回访时发现,被焚毁的生态林以及山林中违规建造的坟墓,仍未作进一步复绿、平坟处置。海丰县林业局、平东镇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被毁生态林复绿工作将在近期进行,“需选择雨天作业,更有利于复绿种苗存活,将在8月底前完成。”林业局负责人同时表示,在对被偷伐者开辟的运输车道进行复绿后,将用挖土机挖掉出口“封山育林”。另据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查实事发山林地2006年之后违规建造的有6宗坟墓,已对被本报曝光的其中一宗较大坟墓立案侦查。
王漫琪
(《千亩被毁生态林将于8月底复绿》由金羊网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版权联系电话:020-87133589、87133588)

楼主热帖
[休闲生活] 华附汕尾学校2014、2015学年新生家长会召开
[城事报料] 红海湾专线车告知
[三唯论点] 海丰平东千亩生态林被烧毁新闻追踪
[城事报料] 海丰平东千亩生态林被烧毁新闻追踪
[汕尾资讯]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慰问驻汕海训部队
[休闲生活] 海丰平东镇焚毁生态林大肆造坟墓谁干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20:17:2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焚毁生态林 大肆造坟墓谁干的?
2014-07-03  羊城晚报


上一版 下一版
  事发地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领导表示,已制止毁林造坟,将敦促林业部门尽快立案

  水库边保持水土平衡的生态林,变成一片焦土

  水库边的植被被人非法破坏,造出豪华坟墓,已被当地政府叫停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王漫琪
  郁葱葱的万亩生态林,本是政府给予因支持建设水库而迁居的村民的收益补偿。如今,让村民们感到无比震惊的是:不仅生态林被人擅自转包,更遭到偷伐焚烧,甚至造坟,而大多数村民却仍蒙在鼓里。
  羊城晚报记者根据报料,近日前往事发地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一探究竟。7月2日,该镇党委书记回应羊城晚报记者称,将敦促海丰县林业部门尽快立案,“终止相关无效合同,该恢复原貌的恢复原貌,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A
  现场:
  万亩生态林
  遭砍伐焚毁
  海丰县平东镇的径仔背村,是原隶属于该镇平龙村委会的一个自然村。说起径仔背村,当地人都感到自豪:根据史载,包括径仔背在内的革命老区九龙峒,曾保护过海陆丰苏维埃政权而声名赫赫;在抗战时期,海陆丰中心县委还曾在此举办过两期党训班,堪称海丰的红色摇篮。
  上世纪70年代响应政府兴建平龙水库的号召,径仔背村全体村民迁移到几公里外的毛陂村径仔背新村(丁心埔)、坑口村的下埔村安置,移民毛陂径仔背新村的人口占了三分之二,下埔村占三分之一。
  6月30日,记者在村民的带引下,来到了距离海丰县城30公里外的平东镇平龙水库。据了解,平龙水库工程于1976年建成蓄水,集雨面积10.6平方公里,总库容1544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沿着水库畔的山岭行走,满眼叠翠,与清澈的湖水相映;然而再往水库东南面翻过两座山头,眼前的景况却令人倍感突兀:连绵几座山头均是光秃秃的漆黑一片,原有的郁郁山林被人砍伐殆尽,又遭焚山,只剩下遍野的树头和枯木焦枝。据村民初步估算,至少超过一万亩的山林被砍伐焚毁。水库边还被人辟出了一条用于运输的泥土路,安装了铁门,远处还搭了几座临时窝棚,引路的村民说,那是给种树的工人居住的,径仔背村的山林被人砍伐焚毁后,便来了一些工人,每天负责上山插种桉树苗。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水库沿线的几座山头上,竟建了20个左右的墓穴,在青山绿水间显得格外刺眼。其中最大的一座墓地,就建在平龙水库边的麻岭地(当地俗称)。记者沿山势而下,只见该墓地尚未完工,坟墓前方是一片空旷的平地,堆砌着些红砖块等建材,村民称这是原有的山头铲平造成的;墓座、墓基等均建得十分豪华,墓包后方的山坡是新种的草皮,整个墓穴占地面积目测至少有5000多平方米。在水库边,该墓地还筑造了一道高约10米、长20米的护土墙,据当地村民反映,仅这道墙体便用掉几十台搅拌车的水泥混凝土。
  B
  质疑:
  骗签合同违法转包山林
  这片山林属于已经迁移出去的原径仔背村集体所有,然而据多位径仔背村村民反映:该山林被砍伐焚毁,村民们事先毫不知情。这是怎么回事?
  坑口下埔移民新村的村民小组组长蔡云明说,径仔背村支持水库建设迁出原居住地之后,国家和政府将该村集体所辖山地确定为生态公益林。记者从村干部提供的生态林款领取表看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村民每年均按期领到了生态林补偿款,并逐年有所递增。
  然而,据村民反映,2009年12月,毛陂村委径仔背新村的村民蔡某以“利用本村山地资源发展经济”为名,与毛陂村、坑口村两个径仔背移民新村村民小组签署了一份“径仔背村自由山地合作经营合同”,约定由甲方径仔背村提供本村山地给乙方蔡某开发经营、种植经济林,乙方负责一切投资资金,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并约定收成后所得收入的15%归甲方所有。“合同”中提到:该山地现有松柏树和其他杂树由乙方(蔡某)全权处理,处理后除去费用剩余款项归甲方所得;“乙方开发要保持生态林,生态林款应归甲方收入”等等。记者从该份合同复印件里看到,有数十个村民代表的签名和指模,并有平东镇政府的公章确认,不过甲方代表一栏中,只有毛陂村委径仔背村村民小组的公章,而没有坑口村委原径仔背村村民小组的公章。
  村民告诉记者,合同签约后,蔡某对“合作经营”的山林却一直未有动作,也从未召开村民大会通报生态林发展事宜。直至2013年秋季,在外谋生的一些村民返乡后发现:原径仔背村位于平龙水库边的生态林地被蔡某派人砍伐了一部分林地,于是有村民代表向平东镇委镇政府反映情况,镇领导说要调查一下,但迄今没有回复。
  蔡云明说,今年2月份,蔡某在公平镇一家饭店办了四桌围餐,邀请了两个径仔背移民村小组的村民代表吃饭。蔡云明代表了坑口村委径仔背村小组前往,当时去了20个人,多为与蔡某相熟的毛陂村径仔背村民小组村民。宴席上,蔡某承认自己砍了承包林地的树木,提出根据价值估算,拿出15万元补偿给两个村民小组村民,同时还宣布将山林交给另外一个合作者去“承包开发”。
  尽管现场势单力薄,蔡云明还是当场拒绝了蔡某签字同意的要求。“不管是砍树,还是找人合作,都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我不能签这个名。”蔡云明如此表示。
  在外做生意的村民蔡国华曾向平东镇林业站反映生态林地被违法转包、砍伐毁林的问题,但林业站负责人称没有这一回事。今年6月初,蔡国华从深圳返乡,和其他一些村民亲自到平龙水库察看,结果发现:原村集体所辖的生态林地,竟有将近一半的山头被人纵火烧光,而且已开始种下桉树树苗。
  径仔背村的村民们认为,蔡某不仅从未履行原来与村集体签订的合同条款,而且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擅自将集体山林转包给他人,破坏了原有生态林的“生态”,并违法种植、开路推山,已严重损害村民利益。
  C
  镇政府:
  将终止无效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7月2日,羊城晚报记者向海丰县平东镇政府核实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平龙水库原径仔背村生态林问题,平东镇党委书记王奕雄介绍说,2013年10月份,该镇接到省民政厅经海丰民政部门转来的信访材料,立即组织了镇林业站、殡葬管理队伍到现场调查。“当时在平龙水库周边发现确实存在毁林造坟的现象,一共发现有20多个坟墓,不过大部分是毗邻陆丰市的村民修造的,径仔背村违规造坟的只有一两宗。”
  据王奕雄称,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海丰平东、可塘镇和陆丰西南镇交界处,历史上一直存在地界归属争议。在平东镇辖区内发现的该宗违规修造大型坟墓行为,平东镇政府当即发出了停建通知书,林业部门多次要求违建方复绿。“从去年迄今,汕尾市、海丰县两级政府均将平龙水库生态林问题确立为包干包案的案件,并要求今年7月31日前出具基本处理意见。”王奕雄表示。
  关于群众反映的径仔背村林地是否存在违规转包、生态林被大面积砍伐焚毁等问题,王奕雄明确地表示:首先,生态林肯定不能承包甚至转包,不能砍伐、经营和开发的,因此径仔背村村民小组与蔡某在2009年签订的所谓合作经营合同是无效合同;其次,根据当地政府调查了解,目前的毁林现象是近十多年来陆续形成,并非近两年大面积砍伐,去年“天兔”风灾也给平东镇大部分山林造成了损毁。
  王奕雄昨天向羊城晚报记者强调称,各级领导对径仔背生态林问题均很重视,由于镇政府没有执法权,他将敦促海丰县林业部门尽快立案,“终止相关无效合同,该恢复原貌的恢复原貌,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王漫琪
发表于 2014-8-9 2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平东,很不幸,这一下真是“万千宠爱”在一身了。
发表于 2014-8-9 20: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4-8-29 1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人在那买了地,准备把老祖坟都迁过去。
发表于 2014-8-29 13: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璜枫 发表于 2014-8-29 10:20
好多人在那买了地,准备把老祖坟都迁过去。

发表于 2014-8-29 23: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 发表于 2014-8-29 20:56
就此事,我将发表我的看法

等待网友文明上网的精彩看法。不过,我有一疑问,生态林复绿,怎样的生态林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