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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全市教育创强工作推进会要求 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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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创强工作推进会,交流学习教育创强经验,通报全市教育创强情况,部署下阶段教育创强工作。副市长刘小静作讲话。
  据了解,根据《汕尾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调整后的教育强镇创建规划,2012年至2014年,我市教育强镇创建数量分别为2个、16个和20个。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有13个镇(街道)通过省的督导验收,完成2012、2013年总创建任务的72.2%。从总体情况看,陆河县教育创强工作扎实推进,走在全市前列,有3个镇通过了省督导验收,4个镇已向省申报督导验收,进度较快。
  刘小静指出,教育创强是一项德政工程,是改变我市教育落后现状、改善社会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抓好教育创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成绩,提振信心,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创强目标任务。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刘小静要求:一要落实创强主体责任。创建教育强市、强县、强镇,政府是责任主体,具体是以县为主,以镇为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各部门承担相应责任。二要加大创强资金投入。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创强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国家、省、市的教育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创强资金。三要强化创强工作措施。各地要紧紧抓住创强这个“牛鼻子”,统筹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教育信息化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有序同步推进,调动和发挥各个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四要严格创强问责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相应的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创强工作纳入对相关责任人政绩考核范围,严格落实问责机制,以压力促动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创强任务。(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陈善可 实习生 李炜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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