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中旬起,海丰县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肉品及肉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查获的违法案件进行及时曝光,并依法查处,严防问题肉上餐桌。 该县向辖区内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肉食品加工单位、冷库、集体伙食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使用的生猪、菜牛、菜狗等产品,应当是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并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完善各类肉品购进、使用、储存登记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验收记录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做到所购进的肉品票实相符;要做到严格保鲜,防止受各种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影响肉品卫生质量;要及时销毁存放时间过久,或因各种原因导致腐败变质而不能食用的肉品;要严格执行等法律规的规定,确保所使用和销售的肉品、肉制品卫生安全。(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吴广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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