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陆丰市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使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保障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日前,该市救助管理站被国家民政部评为三级救助管理站。
在社会救助方面,该市从今年7月份起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及低保补差水平,其中城镇低保标准从275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185元提高到240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193元,比去年提高了49元。其中城镇月人均救助335元,比去年提高了93元;农村月人均救助150元,比去年提高了41元,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三类地区低保补差水平。
在五保供养工作方面,该市从今年起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月从416元提高到480元,集中供养每人月从600元提高到700元。目前该市有18所敬老院,拥有床位511个,管理人员45人,其中达到省二级敬老院标准的有10所。
今年来,该市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77万元,其中城镇医疗救助金5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金126万元。 13437人次得到救助,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706人次,农村低保对象9731人次。今年用于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193.4万元,资助对象48357人。今年以来用于临时生活救助资金405万元。其中下拨生活救助粮650吨,生活救助专款67万元,有13522户次、56793人次得到救助。
该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救助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救助站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今年来,陆丰市救助管理站共接待全国各地求助人员1458人次,经询问和甄别实际受助1380人次,依法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较好地完成救助管理任务。(来源 汕尾日报 通讯员 蔡赞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