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部署要求,继续保持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于中秋、国庆前夕向社会通报组织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
陆丰市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刘济浩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6日,刘济浩分别使用车牌号为粤NGD698、粤NGD618公务用车接送小孩上学。刘济浩已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陆河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主任彭及设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彭及设任陆河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主任期间,为南万镇万全村委核定生态公益林提供方便,在2011年春节、2012年春节两次收受万全村委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3500元。彭及设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已收缴。
海丰县赤石镇水电企业联合支部书记叶丁酉擅自离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受强台风“天兔”影响,海丰县密陂水库电站变压器受损停电。2013年10月29日,叶丁酉作为值班人员擅自离岗,导致水库电站变压器铜线圈被盗,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多元。叶丁酉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等廉政从政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做到谨行慎微、廉洁从政、勤俭节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严厉查处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违规收送“红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突击花钱发物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庆氛围。
(原标题 陆丰市供电局副局长公车私用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来源 汕尾日报 通讯员 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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