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话就讲 于 2014-9-16 11:54 编辑
转自陆丰网:铁嘴刘哥
近日,一则标题为【陆丰枪匪街头火拼,警方跨省追捕】的新闻出现在各大电视台,社区网站,微信,微博,qq空间等亦有出现,本人分析各社区网站的评论及转发,可见多数网民对该新闻有一定的兴趣。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同时出现:
广东电视台报道的案件当中,开场即用吸引人的标题词:“持枪匪徒街头火拼,甚至扔土制炸弹,这些镜头,在警匪片里面出现得多,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您有没有见过呢?”
伴随着一个问题,新的问题随即出现:“在揭阳陆丰…”揭阳陆丰?陆丰在1988年与海丰分离,隶属汕尾,95年撤县立市,均在地级市汕尾的管辖之内。但广东珠江频道、南方电视台、深圳公共频道等媒体里出现的,均用“揭阳陆丰”。这不但误导群众对揭阳的认识,也同样让陆丰人萌生厌恶。陆丰在广东全省,甚至全国群众眼中或许不是一个安定平稳的地方,各类大案件当中偶有排名,但无论如何,生长在陆丰的人都认定自己的家乡,都知道自己也是“汕尾人”或“海陆丰人”,在无端端的“揭阳陆丰市”之中,无疑是张冠李戴、指鹿为马,这不应该是一个电视台可以犯的错误。
说到新闻,新闻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的陆定一先生曾提出: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但【陆丰枪匪街头火拼,警方跨省追捕】相同内容的新闻已经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故事》6月14日(2014年)的“法外之徒”当中播报,该报道内容包括采访陆丰市公安局领导及持枪罪犯本人,也详细阐述了案件发生经过和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经过,并已经交代“7名涉案人员悉数到案”。但为何,时隔3个月之久,该新闻重新出现在广东官方媒体当中。
在广东电视台的报道的案件当中,与中央新闻频道3个月前报道的内容基本一致,但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等内容里面,不该出现的错误就有了好几点:“汕尾陆丰市”与揭阳陆丰市”之外,“菠萝弹”与“土制炸弹”就直接是一个是否制式武器的区别,而在新闻结尾:“目前,这起涉枪大案追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与中央新闻频道的“悉数到案”仍有所不相符,但在这一点上,我联想到枪支交易、毒品买卖可能与案件关联的情况中,“仍在追查”还是成立的。但是,3个月前的新闻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并敲锣打鼓多个频道中出现,并直接导致社区媒体频繁出现,这无疑成为广大群众对陆丰又一次的失望,也可能导致外界更加惧怕陆丰,远离陆丰,或者直接让陆丰当地群众产生更多的恐惧感。
最后本人还是告诫广大网友,远离枪支毒品,远离违法犯罪。城市在这里,生活在这里,陆丰同样有好的一面,更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任何假、恶、丑的事物,都需要网友们踊跃爆料,才能增进陆丰社会的安定,还我们一个美好的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