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话就讲 于 2014-10-21 17:55 编辑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农工党汕尾市委员会
近年来,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市同全省各地一样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各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完全处于被动应对的局面。医疗纠纷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比较多、持续时间比较长,已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医疗纠纷不仅影响到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群众正常就医环境,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了严重影响。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人民群众议论的热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政部门处理的难点。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治疗并发症引发的纠纷占多数; 2、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不较高,工作疏忽大意; 3、服务态度欠佳; 4、有些患者及家属医疗期望值过高,对高额医疗费用及新技术的治疗效果不满意。
医疗纠纷呈“纠纷多、索赔高、类型比较广、处理难”的特点:1、由服务质量不满意诱发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2、波及的社会面逐渐扩大,以往医疗纠纷能在医院内妥善解决,现在许多纠纷由于经济利益冲突加剧,为了经济补偿,医患关系严重对立;3、民事纠纷向刑事性质转化;4、职业“医闹”等介入,使医疗纠纷复杂化。患者及家属等向医务人员施暴砸毁医疗设施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探索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新方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建议:
一、由市政府出面,尽快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医患双方纠纷发生后,可选择下列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解决,但不能超过一万元;2、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加大法治力度,对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的“医闹”行为,按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职业“医闹”要建立黑名单,注意及时取证,采取切实有效打击措施。要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公安、司法、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制止和疏导,防止医患矛盾进一步恶化。公安部门要克服医疗纠纷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矛盾的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及其引发的治安问题,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为调解处置纠纷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要开通医疗纠纷处理绿色通道,简化医疗事故鉴定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把患者维权引入法制轨道。要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风险保险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医疗保险。 四、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要有计划、有步骤统筹改善公立医院就医环境。认真解决工作用房不足、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人才缺乏问题,帮助公立医院解决基建和历史欠债问题,要关心医务人员生活,提高生活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医院和医务人员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救死扶伤中的作用。 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1、要强化医院自身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一是健全医疗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对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合理用药等医疗服务的监管。深入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三好一满意”和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开展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和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建设。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推广使用电子病历,逐步建立“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系统。三是严格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资格准入。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四是加强护理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深化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管理,提高护理工作水平。五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要实现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以及麻醉安全管理。六是医务人员要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2、要合理检查合理医治,遏制过度医疗,减轻人民群众医疗经济负担。3、要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提高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主动了解患者需求,医务人员要以良好的医术和医德医风减轻患者痛苦,赢得患者信任和信赖。4、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大力宣传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宣传医院和医务人员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死扶伤的好人好事,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构建良好医德医风氛围和良好医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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