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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网络安全与法治化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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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0: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正式在北京启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指出,“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只有不断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才能真正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最终建立起网络强国。      习总书记对网络信息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曾作出过科学论断,“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时代的信息交互与传播模糊了国界,自媒体的昌盛改变了传统传播与表达方式,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已经成为不可逆的趋势。网络互联互通的开放性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网络已经成为改变民众生活和企业发展的“阿里巴巴宝库”、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认识到,网络中仍充斥着网络谣言、网络诈骗、暴恐信息等大量有害信息和低俗信息,严重危害到公民合法权益,制约着网络经济发展,甚至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因此,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法治化就成为建设网络强国的前提条件,既是保护网民合法权益和网络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国家网络主权和国防安全的必要条件。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就是要切实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内容,将“依法管网、依法办网和依法上网”转化到具体的政府管理方式、企业发展模式和网民上网习惯之中。  
    网络法治化就是将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管网、办网和上网”行为的基本底线,既强调法律责任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追责,也要强调事先法律规范和法律指引;既要以信息安全发展带动网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也要以信息安全为标准规范网络技术有序发展;既要充分保障网民和网络经济体合法权益,也要以信息安全作为网络行为和经营的基本标尺。只有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网络发展的重要性,才能避免网络沦为“潘多拉魔盒”。  
    互联网本身性质的“互联互通”,决定了网络法治化方式应是“共享共治”。网络时代中,人人都是信息的享用者和发布者,建设法治、安全和诚信的网络环境是全体社会期盼之事,让网络空间晴朗起来无论是对网民个人还是国家,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就是将网络法治化与民众生活结合起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只有全民学法、懂法,才能守法和用法。  
    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举办,也将是对网络安全和舆情环境的一次法治洗礼,帮助人们了解掌握网络安全常识和技能的同时,提高全社会对网络信息的分辨能力和对有害信息的抵御能力。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成为网络传播主旋律,让“中国好网民”成为网络行为的新指引,让网络技术真正成为我们建设网络强国的“阿里巴巴宝库”。

文章来源:网易
作者: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朱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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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0: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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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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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4: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强国?这个是新名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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