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上午,。。。在市建设局···召开汕尾市区城南路口···违法建筑···的协调会。纪要如下:一、拆除市城区荣泰公司位于汕马路城南路口﹝B1地块﹞的··违法建筑········让住户有较好的通风、采光条件。二、········修复被损坏的原巷道砼路面。三、·········。四、······。 参加会议人灸:陈某南、吴某昊、肖某初、陈某德(市建设局)、郑某武、蔡某俊、肖某钳、高某兴(市规划局)、邹某帛(汕尾市城区荣泰实业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送:市府办,区府办及有关单位
几年了,我们生活在没有空气,没有阳光、处处受威胁的生活。
求苍天开眼!!!!!!!!!!!!
如此彻头彻尾的违建从基建到成商铺并供水、供电。我们的职能部门:规划局力量单薄,建设局因种种原因,供水供电知法犯法,主管市长耍太极 。几 年了,我们生活在处处受威胁的日子,我们的职能部门对民生的熟视无睹。这是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汕尾包尾。最给力的写照!!!!我们的父母官,吃屎吧,不作为!不作为!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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