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 日,陆丰内湖镇村民朱某某与未婚妻前往陆丰市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却发现朱某某已于2010年3月26日与湖南籍女子登记结婚过,而朱某某本人也并不认识该女子,面对如此莫名的“被结婚”,朱某某于2014年12月31日将陆丰市民政局告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不实的结婚登记,而却得不到立案!为了拿到合法的结婚证,朱某某奔波在陆丰市民政局,陆丰市人民法院及各大机关单位!而如今却依然得不到合理的说法及解决方案!
结婚原本是喜事,而如今对朱某某来说还有多少喜、、、而究竟要何时才能拿到属于自己合法的结婚证?!究竟还要奔波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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