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区红草镇海梧村驻村法律顾问杨多默律师举行法律释疑服务活动,化解了一宗宅基地抵偿借款纠纷,让当事三方平安顺畅过大年,甚为村民所乐道。
20年前,村民A借给村民B人民币2万元。村民B因没经济能力偿还借款,将自家宅基地抵偿债务,当时双方没有签署借款抵偿协议书。村民A取得宅基地后,将村民B宅基地转卖给第三人。7年前,第三人在该宅基地上建楼房。近几年,村民B和村民A与第三方因宅基地抵偿借款一事常有纠纷,一直无法化解,成为当事三方哽在喉里的一根刺。
活动现场,杨律师向前来咨询的村民B就宅基地抵偿借款案作了耐心解答: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村民B 自愿将宅基地抵偿债务,而第三人于7年前已在承买的宅基地建起了楼房。当时,村民B明知宅基地被建,没有提出异议和主张权利,现已超过诉讼时效,要求归还宅基地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听了杨律师的解释,村民B表示一定遵守法律规定,不再挑起事端,再生纠纷;同时,还表示今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曹楠楠 通讯员 陈辚 胡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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