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丰开小车,第一感觉总是给乱七八糟的无牌摩托车吓得一身汗。。。。。。再说回来,其实作为本地人的我略有耳闻这件事。很多知情的人都知道,受伤方不但想置司机于死地,还控告各相关单位机关, 这让很多人头疼,让人无路可走,这是为何?肇事者是逃逸在先,不过一个小时后投案自首,并受拘留,赔偿十几万医药费后再做出另外几十万的赔偿承诺,按法按理都应该可以结案了。应该给对方真正意义上对事故负责的机会。而不是凌驾法律之上。为何事故受伤方喋喋不休无所不用其极。在网络还是现实做出令人不解的行为。这个应该跟周姓一家背景有关,据了解,受伤者的爷爷是前公安局局长,爸爸现在是刑警中队中队长,这样就好理解了。权利导致人性丑陋的扭曲。中国有句俗话:“有理也要让三分,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话告诉人们,凡事都应该适可而止,给别人留有余地,同时也就是给自己留下后路。大部分人一旦陷身于争斗的漩涡,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另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旦得了“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举白旗投降不可。虽然有时他们会吹着胜利的号角,但也为双方关系的恶化埋下了伏笔。“战败”的一方也是面子和利益的集合体,人家当然要“讨”回来,因此倒不如得饶人处且饶人,放对方一条生路,让他有个台阶下,为他留点面子和立足之地,也让自己多条路。即使自己一方有理,也要容忍三分,要用宽广的胸怀去感化对方,而不是得理不饶人,死盯住对方不放。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不讲理,是一个缺点;人硬讲理,是一个盲点。很多时候,理直气“和”远比理直气“壮”更能说服、改变他人。《圣经》上说:“性情温良的,大有智慧。”如果你不留一点余地给得罪你的人,不但消灭不了眼前的这个“敌人”,还会让身边的人因此疏远你。
试想,如果你得理不饶人,就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不择手段,不顾后果,这很可能对你造成伤害。假如在别人理亏时,放他一条生路,他也会心存感激,就算不如此,也不太可能与你为敌,这是人的本性。况且,这个世界本来很小,变化却很大,若哪一天两人再度狭路相逢,届时若他势强而你势弱,你想他会怎么对待你呢?因此,得理饶人,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