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交通局局长黄孝先从其老家西南镇青塘村村干部、镇计生干部、副镇长、镇长、因卖计生结扎证和侵占土地等问题被控告举报,调离西南镇任陆丰另一镇陂洋镇任镇长;又因贪污中小学危房改造款引发群体事件被纪委检察调查处理后调离任陆丰农业局任副局长,任陆丰农业局副局长再因离岗私办私人农场遭举报,却被时任陆丰书记陈增新(因任职陆丰时卖官买官犯罪现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刑12年)提拔为陆丰市司法局局长,又因贪污侵吞司法局公款、公车私用、挥霍公款、超生、失职渎职,从2010年起4年连续不断被司法局干部同志、社会群众控告举报。但因陆丰纪委的包庇,案件不了了之。就是这样一个累犯惯犯反而被陆丰书记赛增新于2014年12月30日重用任命为陆丰关键执法部门交通局局长。现全陆丰干部群众一哗然。其任职陆丰司法局局长的主要违法违纪犯罪事实如下: 一,贪污侵吞司法局各项公款。司法局的各项收入和上级司法厅拔到局的大量款项不知去向,全由局长黄孝先一人当为私人钱财任意支配使用,用公款贿赂纪委查案领导.用司法局公款买陆丰市交通局局长重要领导职位。从2010年6月至2014年10月,省司法厅拨给陆丰局的贫困地区专项资金共3200000元,大部分资金没有并入统一核算 ,伙同出纳私设帐户私用私吞,用以贿赂汕尾司法局和陆丰市委市政府领导。另“四五”普法报名费四年共1130000元(相当大部分没开财政票据,有的没开任何收据),没有列入单位帐务核算,被私自侵吞贪污.社区矫正经费63万。每年公证处1500多个公证案件的共收入194万元,市财政80%回拔司法局150多万。其余的全由黄孝先以各种虚无虚设虚列支出名目窃为已有和用于行贿纪委查案领导、用于向陆丰市领导买任陆丰交通局长重要职位。 二,渎职失职,滥用司法职权。(1)2011年3月,全省“三打”期间,指使局职工郑某带黑社会聚众持械凶残殴打陆丰城东镇鲤鱼潭村村民林汉沛,致其伤残。使郑某受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引起了极大的民愤和社会影响.后黄孝先动用陆丰司法局的名义和职权四处活动捞人,出面与受害者谈判赔偿12万元,并以司法局的名义将犯罪嫌疑人郑某从陆丰看守所担保出来。(2)2013年1月7日,黄孝先私自叫局没有驾驶警车资格的普通职工黄某欢等开司法局制式警车到陆丰甲西镇,有关领导酒后超速驾车,在陆丰南塘镇碾死了湖东镇樟田村村民陈木颜.因车上司局法局领导、同志态度强横霸道,引发了当地群众的愤怒,对警车和车乘人员进行围攻围堵,砸司法局警车,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后用司法局的公款赔偿了死者70多万元,给政府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3)指使陆丰博美镇原司法所负责人林某腾为深圳某个房地产商伪造司法文书,进行民事诉讼犯罪,诈骗金额200多万,现林某腾被深圳检察机关逮捕,黄孝先仍逍遥法外。 三,个人私自用司法部、省司法厅拔给陆丰局300万办公用房款购买陆丰检察院已废弃无用的危房,陆丰市委决定对其调离之前,私自个人勾结串通其吴姓亲戚进行假投标、签约标的为200万的装修废弃办公楼工程,为买官位进行利益输送。其实该废弃用房的普通修缮不用30万,黄孝先实为借装修最后捞一把。私自个人突击搞非组织活动提拔局干部,在没有任何班子成员参加的情况下搞非组织活动,个人私自召集要提拔的人员开会,私自把李X.陈X,曾X,温X等副股长定为正股长, 四,利用职权非法霸占村民耕地为自己办农场养鸡场。2004年黄孝先任陆丰西南镇镇长时,利用镇长的职权圈占了其家乡西南镇青塘村山林60多亩为自己办养鸡场,而每亩上交政府的不到几块钱。黄孝先任农业局副局长和司法局长后,上班时间少,长期用公车公油公费经营打理其在老家的农场。 五,1,违规提拔招录干部,吸食离岗干部职工的空响。陆丰司法局从黄孝先于2010年任局长以来,局不设党支部。黄孝先没通过局长会议,更谈不上支部会议,私自上报组织部任命不是公务员身份只是事业身份的公证处负责人廖某雄为大安镇司法所所长,而廖长期没到位工作上班,廖某雄专职公证处负责人的工作,同时占任司法所长职位。2,陆丰司法局定编60人,现司法局在职公务员、职工共89人。黄孝先任司法局长四年,勾结市人社局长陈慧敏通过做假档案假文凭假工作简历把沈X等21人报录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职工。司法局成了吸纳公务员的挂名单位和流动站。这些公务员前门进后门出,不上班或不久就外调。黄孝先任局长以后,调走了陈某、林某、洪某、等十三个正式公务员,为的是腾出编制为司法局吸收新公务员。 六,隐瞒伪造虚报户口资料,严重超生三胎。黄孝先本是农村干部,在陆丰超生五六胎以上是非常普遍。所不同的是黄孝先利用其长期工作职权的便利,将实为育孩五胎的其中有两孩在广州读书,户口外移外挂,将另三孩在其户口资料中改为是其侄子:黄献杰、黄培亮、姬林林(户口关系所注为孙媳妇或外孙媳妇)。 七,公证处大量违规公证、进行非法假公证。从2010年至2014年,公证处涉嫌100多宗虚假材料和材料不全编造的假公证。仅于2013年就为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的村支书进行一项涉及虚假土地的合同公证,假合同涉及虚假金额100多万。该案件陆丰纪委早已进行立案调查,但至今没有追究黄孝先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黄孝先犯罪案情已是全陆丰共知,但陆丰纪委和汕尾纪委相关领导被其收买后,对其包庇,暗箱查案,有案查到无案,案情不通报不公开。不但不彻底查清该严肃处理,反而被陆丰书记赛增新以组织之名任为我们交通局局长,把这个工作到那里腐败违法到那里、被举报控告到那里的垃圾祸水泼到我们交通局,实为荒唐荒诞荒谬!在全国进行反腐败的高压下,陆丰成为法外之地,成党纪国法的盲点,党纪国法组织原则成为陆丰书记赛增新之流的一纸空文,全被看成是假的是透明的!!!!!!!!! 举报人:陆丰市交通局部分干部职工。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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